银川市民段先生在肯德基某餐厅就餐时,因地面湿滑摔倒致残。近日,兴庆区法院依法判决肯德基餐厅所属的西安某公司向段先生赔偿十万余元。目前,判决书已生效,双方对法院判决均表示接受。
2012年8月27日8时许,段先生到肯德基某餐厅就餐,因餐厅地面湿滑,致其滑倒,全身两处骨折,后经司法鉴定为九级附一项十级的伤残。事发时的监控录像显示,餐厅工作人员对地面保洁后,未在明显位置摆放防滑警示牌。事发后,段先生多次找餐厅协商解决未果,遂以餐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诉至法院,索赔20余万元。
审理中,兴庆区法院法官多次调解,但被告对调解处理较为抵触。法院最终以被告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原告的受伤具有过错为由,依法判决其承担责任。(通讯员 魏钰邦)
(来源:宁夏日报)